省地质测绘院年文明单位建设实施方案
2010年是我院实施“十一五”规划、全面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》的第五年,也是我院加速经济发展,实现“富民强院”目标的重要一年。我院将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,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文明单位建设工作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按照省级文明单位管理条例和考评细则,以创建优美、和谐、文明的工作、生活环境为目标,围绕我院经济建设这一中心,服务全省经济建设工作大局,认真学习贯彻《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条例》,以实施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为主线,深入开展职工思想道德建设、诚实守信和优质规范化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,为我院的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。
二、建设目标
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,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建设工作,提高我院文明单位建设的社会化程度,同时要加强党的建设、队伍建设、文化建设、诚信建设,推进民主管理政务公开,努力构建“和谐地勘”、“诚信地勘”,力争年内跨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。
三、工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,为我院文明单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;
(二)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活动;
(三)加强经济建设,落实科学发展观;
(四)加强党建工作,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;
(五)加强企业文化建设,创建品牌效应;
(六)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;
(七)加强文明单位建设的日常管理。
四、组织领导
为加强对文明单位的组织领导,院成立了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,现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调整如下:
组 长:单久库
副组长:宋士林 付恩礼 荆提贤 史永兴 胡晓波
成 员:蒋长春 任兆华 寇晓威 申继光 刘在平 刘剑锋 陈立民 陆全辉 姜莉
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日常事务,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:
主 任:胡晓波
成 员:于 放 刘 宁 刘 洋 桂 玲
五、创建任务及指标分解
物质文明建设指标
(一)实现市场经营产值2000万元(比上一年增长20%);
(二)上岗职工年均收入:不低于3万元;
(三)国有固定资产(设备):保值、增值。
精神文明建设指标
(一)保证精神文明建设有组织、有领导、有计划、有方案、有检查和考核体系,职工参与面达到90%以上;
(二)基层二级单位普遍开展文明院室活动;
(三)两个文明考核总分分别达90分以上,不出现一票否决问题;
(四)按局规定保证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资金投入;
(五)年内晋升省级文明单位。